根据工作需要,依照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石门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报考条件及人数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身体健康;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4、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详见《广州市石门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四)资格条件
1、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至招聘公告发布之月,以社保缴费记录和对应的劳动合同为准。
2、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即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及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
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格审核时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合作办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时间:林业工程技术员岗位:年10月8日-11月7日;综合文秘、会计岗位:年10月8日-10月23日。
2、现场报名地点:广州市石门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办公室人事(管理处办公楼二楼组织人事室)。
3、报名所需材料:请提供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报名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现场报名请携带原件核对,并提交复印件1份;网络报名请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打包发送到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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